據新華社電劉漢、劉維等36人涉嫌犯組織、領導、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17日下午繼續在湖北省咸寧市公開開庭審理。
  劉漢等10人案進入法庭辯論。公訴人指出,被告人劉漢等人的行為符合刑法規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特征、經濟特征、行為特征和非法控制特征。被告人對是否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明知,不影響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認定。公訴人還就被告人劉漢指使、授意他人實施了殺害王永成的案件,其他個案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關係問題,案件分案審理程序正當等,發表了公訴意見。
  公訴人指出,被告人劉漢系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、領導者,被告人唐先兵、劉小平、孫華君、繆軍系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積极參加者。被告人劉崗、李波、車大勇、仇德峰、肖永紅系黑社會性質組織一般參加者。劉漢等10名被告人均一人犯數罪,均應數罪並罰。被告單位四川漢龍(集團)有限公司應當以騙取貸款、票據承兌、金融票證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被告人孫華君、繆軍有法定的坦白情節,認罪態度較好,建議對兩人從輕處罰。公訴人希望通過本案的公正審理,還法律以尊嚴,還人民以公道,還社會以正氣。
  被告人劉漢結合個人經歷,做了140分鐘的自行辯護。劉漢否認起訴指控,辯稱所有事實、證據不能證實其犯罪;其不存在組織、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。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做了自行辯護。法庭充分聽取了雙方的意見。
  部分被告人親屬、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、媒體記者和群眾代表旁聽了庭審。  (原標題:劉漢等涉黑案進入法庭辯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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